25日,上海市住建委、房屋管理局、公積金管理中心等5部門聯合發布新“滬七條”,進一步縮短非滬籍居民購買外環內住房所需繳納社保或個稅年限。
這份名為《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產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通知明確進一步調減住房限購政策,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購買外環內住房時,其購房所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由原來的需連續繳納滿3年及以上調整為滿1年及以上。
同時,符合條件的非滬籍居民還可在外環內增購1套住房。在上海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3年及以上的非戶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可在外環內增購1套住房。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政策調整後,符合條件的持上海市居住證群體可在上海市購買住房。對持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及以上的非滬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在上海市限購1套住房,而無需提供繳納社保或個稅證明。
“滬七條”還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優化。首先是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得到適度提高,繳存人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從160萬元提高至240萬元,多子女家庭和購買綠色建築最高貸款額度最高可上浮35%,即上海市公積金家庭貸款最高額度可達到324萬元。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公積金貸款實施“認房不認貸”政策。對於已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家庭,在上海市無住房或僅有1套住房、且當前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在上海市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
多子女家庭購房支持范圍也相應擴大。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的適用范圍從購買首套住房拓展至購買第二套住房。即對多子女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在上海市最高貸款額度基礎上上浮20%。









